發(fā)布時間:2021-03-30
合作標的基本情況 |
標的名稱 |
溫州奧體中心2021-2024年度游泳、籃球培訓(xùn)合作招商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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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經(jīng)營底價 |
合作保底金底價:258萬元/年;經(jīng)營分成比例底價: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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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標的 其他相關(guān)情況 |
合作標的地址 |
溫州奧體中心溫州龍灣區(qū)永定路1088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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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面積(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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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用途 |
在溫州奧體中心范圍內(nèi)籃球+游泳的培訓(xùn)服務(w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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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年限 |
3年(1年+1年+1年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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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(quán)證信息 |
溫國用(2015)第2-05482號 浙(2019)溫州市不動產(chǎn)權(quán)第015255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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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標的使用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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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(chǎn)評估情況 |
評估機構(gòu) |
溫州東甌資產(chǎn)評估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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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基準日 |
2021年1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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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(chǎn)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|
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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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披露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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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選方基本情況 |
名 稱 |
溫州吉瑞體育場館管理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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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地(住 所) |
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(qū)永中街道永定路奧體中心體育綜合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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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王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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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(gòu)代碼 |
91330302MA287BDK2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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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情況 |
姓 名 |
葉宸博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18958705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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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 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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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編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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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地址 |
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(qū)永中街道永定路奧體中心體育綜合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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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招商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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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選方?jīng)Q策文件類型 |
£股東會決議 £董事會決議
£總經(jīng)理辦公會議 R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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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單位 |
溫州體育發(fā)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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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|
合作經(jīng)營決議【2021】001號 |
交易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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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征集到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參選方,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∶ £拍賣 £招投標 R綜合評議 £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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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說明 |
1.本次招選采取綜合評議方式。 2.在公告期間,若產(chǎn)生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,將采取綜合評議的方式。在規(guī)定的公告期內(nèi)未征集到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,該項目失敗,招選方將變更招選條件后,重新進行信息公告。 3. 綜合評議標準如下 (1)參選方的主營業(yè)務(wù)范圍與標的契合性; (2)參選方具備良好的社會形及影響力,有較強的籃球和游泳培訓(xùn)服務(wù)經(jīng)營實力; (3)標的報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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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保證金設(shè)定 |
保證金金額 |
55萬元 |
交納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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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4月14日下午16時30分前交納,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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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方式 |
銀行轉(zhuǎn)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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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賬號 |
收款單位:溫州聯(lián)合產(chǎn)權(quán)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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賬號:74100012019000864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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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行: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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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處置方式 |
確定合作方后,未被確定為合作方的意向合作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(nèi)原路退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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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合同簽訂后,合作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(zhuǎn)為履約保證金,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補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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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條件 |
合作保底及費用支付方式 |
所有培訓(xùn)收費經(jīng)費收入需進入招選方指定賬戶。 當培訓(xùn)報名費收入超過合同約定的分成后,合作方在完成相應(yīng)合同義務(wù)后可在最低保底金額與兩倍的最低保底金額范圍(A-2A)內(nèi)向招選方申報支取費用 |
履約保證金設(shè)定 |
成交價的20%作為履約保證金(四舍五入取整到萬位),在簽訂《合作經(jīng)營合同》前付清,合同履約完畢無息退還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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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收及有關(guān)費用的承擔 |
本次合作招商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、費由招選方和合作方各自依法承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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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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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方應(yīng)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|
(一)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,良好的財務(wù)狀況和支付能力。 (二)為具有體育培訓(xùn)、體育服務(wù)等經(jīng)營范圍的企業(yè)法人的,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。 (三)參選方及連帶保證人,均須提供由征信機構(gòu)出具的征信報告。征信報告中出現(xiàn)兩年內(nèi)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,即視為不合格,不得作為參選方或連帶保證人參加招參議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。 (四)已列入城發(fā)集團失信人名單的,不得參加本次參議活動。 (五)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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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披露事項 |
1、合作方裝修時不得改變房屋結(jié)構(gòu)及功能。 2、相關(guān)工商、稅務(wù)、消防等一切經(jīng)營許可手續(xù)由承租人自行辦理,所涉及的審批均由承租人依法審批,費用自理。 3、合作方經(jīng)營須服從招選方管理,保持經(jīng)營場所及周邊衛(wèi)生整潔,同時做好消防、治安等安全防范措施,合作期間由合作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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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期 |
信息披露期 |
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,期間征集意向合作方并辦理報名手續(xù)。 |
信息披露期滿后,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合作方 |
£信息發(fā)布終結(jié)
R延長信息發(fā)布:不變更信息披露內(nèi)容,延長5 個工作日(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)
£變更公告內(nèi)容,重新申請信息發(fā)布 |